每个月申报完,总有不少老板盯着申报表上「期末留抵税额」那一栏问同一句话: 这笔钱是不是我多交的,能不能退回来。 答案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留抵税额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结余, 增值税法第二十一条给了纳税人两条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按国务院规定申请退还; 而在有欠税的情况下,还有第三条路:用它抵减欠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新一期 12366 咨询热点里, 就把「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操作路径和抵缴顺序讲了一遍。 三条路各有门槛,选错了不但退不到钱,还可能白白占压资金。
一、留抵是怎么来的:不是多交税,是还没抵扣完
增值税的算法是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当期进项大于销项的时候, 差额就是期末留抵税额。常见于几种情况:集中采购备货但还没实现销售、 前期投入大而收入还没起来、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 或者处在建设期和研发投入期。
这一点要先摆正认识:留抵税额不是「多缴的税款」, 而是已经支付但尚未被销项消化掉的进项税额,本质上是企业垫付的资金。 所以它既不会自动退到账上,也不会凭空消失, 需要在结转、退还、抵欠这三条路里选一条处理。
二、第一条路:申请退还,先看自己在哪一类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 把留抵退税写进法律,意味着这是一项稳定的选择权,而不是临时性优惠。
具体怎么退,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7 号,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公告把纳税人分成三类,门槛完全不同。
第一类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这四个行业的纳税人,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深圳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科技服务企业数量不少, 这一类是覆盖面比较广的一档。
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口径是与 2019 年 3 月 31 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 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 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 可以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 60%。
第三类是除上述两类以外的其他纳税人。条件是两个: 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 第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 12 月 31 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 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 50 万元。符合的,按比例退还新增加的部分—— 不超过 1 亿元的部分(含 1 亿元)退税比例 60%,超过 1 亿元的部分退税比例 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不符合第二类条件的,也可以走这一条。
还有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 A 级或者 B 级; 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这一项常被忽略——享受过即征即退的企业,不能同时走留抵退税。
退多少,按公告第七条公式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以新增加留抵税额为基数,乘以公告规定的进项构成比例,再乘以对应的退税比例(60% 或 30%)。 也就是说,账上留抵 100 万元,不代表能退 100 万元, 要过两道折算。测算时建议让财务按公式先算一遍再判断值不值得申请。
三、第二条路:抵减欠税,路径和顺序都有讲究
如果公司账上既有期末留抵、又有增值税欠税,深圳税务 12366 给出的办理路径是: 以企业业务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 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增值税留抵抵欠】, 进入界面后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的留抵信息、欠税信息、呆账税金信息, 核对无误后选择是否同时抵缴滞纳金,点击【提交】。
两个细节值得记住。其一,若有多笔欠税,按欠税发生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抵缴, 先发生的先抵,不能自己指定抵哪一笔。 其二,完成留抵抵欠后,下一期申报时附列资料(二)的 「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栏次会自动带出本次抵欠金额, 主表的「进项税额转出」栏次也会同步带出,不需要手工再填。 有企业在这里手工补填一次,结果重复转出,反而多缴了税。
从现金流角度看,抵欠的价值经常被低估。欠税一旦形成,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累计, 一年下来相当于本金的 18% 左右。用躺着不动的留抵去抵掉欠税, 等于同时解决了占压和滞纳金两件事,比等退税更立竿见影。
四、第三条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不申请也是选择
不符合退税条件、或者暂时不想申请的,留抵税额会自动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这是默认状态,不需要额外办手续。 但「不用办手续」不等于「不用管」。 建议每季度在账上核一次留抵余额的构成: 是真实的采购和投入形成的,还是长期挂账的历史遗留; 对应的进项发票是否合规、有没有被认定为异常凭证的风险。 留抵金额长期偏大又说不清来源,本身就是税务风险提示的一个触发点。
五、五个容易算错的地方
第一,把留抵退税理解成财政补贴。退的是自己垫付的进项, 退完之后账上留抵相应减少,不存在「退了还是自己的额度」。
第二,以为退了还能再抵。同一笔留抵只能使用一次, 用于退税或用于抵欠之后,都不能再拿去抵扣销项。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去问留抵退税。简易计税不抵扣进项, 账面不会有增值税留抵,这一类问题从根上不成立。
第四,只看金额不看信用。四个条件里信用等级是硬门槛, A 级或 B 级之外一律不适用,申请前先查一次自己的评级。
第五,把「有留抵」当成「能退税」。四个行业以外还要跨过 「连续六个月留抵大于零」和「新增不低于 50 万元」两道坎, 而且退的是新增部分按比例折算后的金额,不是账面全额。
六、可以照着做的五步
第一步,查清家底:拉出最近 7 个月的申报表,把每期期末留抵税额列成一行, 看是连续为正还是时有时无,同时找出上一年度 12 月 31 日的留抵基数。
第二步,确认身份:对照四个行业目录,看自己属于制造业等四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还是其他纳税人,三类门槛差别很大。
第三步,核对四个条件:信用等级、36 个月内有无骗退税或虚开、 36 个月内有无两次以上偷税处罚、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有无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
第四步,算两笔账:按公告公式测算可退金额,同时测算欠税和滞纳金余额, 比较「退税」和「抵欠」哪条路对现金流更有利。
第五步,留好台账:无论走哪条路,把申请时间、金额、批复、 抵欠记录和后续申报表的联动情况记在一处,方便次年核对。
留抵税额的处理没有统一答案,取决于行业、信用等级、欠税情况和资金安排。 具体适用条件和申报口径,以官方最新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本文由盛世财务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7 号《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6 年 7 月)》,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 每周咨询热点(20261012-20261016)》整理, 供参考,不构成对具体业务的税务意见; 适用条件与申报口径以官方最新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