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季度销售额正好 30 万元,刚好在免税线以内吧?」 这是我们被问到比较多的一句话。答案是:正好 30 万元,不免。 原因只有四个字——不含本数。起征点这条线, 踩上去和没踩上去,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一、先看规定原文:起征点是 30 万元,但不含本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第一条规定,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 起征点标准如下:
- 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 10 万元;
- 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 1000 元。
规定里没有直接写「含不含本数」,各地税务机关在 12366 热线答疑中给出了明确口径: 上述起征点不含本数。也就是说,销售额 小于 30 万元才可以免征, 正好等于 30 万元已经达到起征点,要按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同地区的表述可能略有差异,涉及具体金额判定, 建议以主管税务机关解释和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二、达到和没达到,差的不是一点点
同样是一个季度,销售额落在线的哪一边,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 季度不含税销售额 | 是否免征增值税 | 申报表怎么填 |
|---|---|---|
| 28 万元 | 免征 | 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个体工商户填「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
| 30 万元 | 不免,按全额计算 | 并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 |
| 31 万元 | 不免,按全额计算 | 同上,计税基数是 31 万元,不是 1 万元 |
关键在「全额」两个字。起征点是「免或者不免」的分界, 不是「超出部分计税」的起征线,这一点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算法不一样, 看错很容易把预估税额算偏。
三、5 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
- 未开票收入要一起算。判定是否达到起征点,看的是当期全部应税销售额。 客户没要票,收入也照样算进去;一旦达到起征点, 不含税的未开票收入要和开票收入合并申报。
- 差额征税看「扣完之后的余额」。按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或者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应纳税额的, 以扣除后的不含税余额适用起征点标准。
- 按月还是按季,门槛不一样。按月是 10 万元,按季是 30 万元。 适用哪一种取决于企业按规定确定的计税期间,不是随时可以切换的; 切换会影响判定门槛,动手前先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 免的是增值税,不等于免企业所得税。起征点管的是增值税, 与企业利润无关。有利润该怎么算企业所得税还怎么算;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另有专门政策可依。
- 9 月 30 日是一道线。三季度最后几天集中开票, 会把销售额一起算进本季度。季度之间不能挪:9 月的收入不能推到 10 月确认, 10 月的收入也不能提前算进 9 月; 发票开具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
四、三季度申报前,自己先算一遍
- 把金额换成不含税口径。起征点看的是不含税销售额, 报价单和收款记录里通常是含税金额,要先换算再比对。
- 把开票和未开票合并。从开票系统导一份三季度开票明细, 再加上没开票但已确认收入的业务,看合计落在线的哪一边。
- 把特殊收入单独标注。涉及差额征税、免税项目、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等情形, 按规定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可能影响优惠享受。
这三步做完,三季度属于哪一种情形基本就清楚了。 金额卡在临界点附近的,建议在 9 月底前就算完,别等到 10 月申报时才回头翻合同。
五、常见问题
本文由盛世财务团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及各地税务机关 12366 热线答疑口径整理, 供企业参考,不构成对具体业务的税务意见;适用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解释和官方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