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差额计税口径统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2 号,几类业务怎么算、两个容易踩的坑

「差额计税怎么算销售额?」「扣掉的那部分还能不能抵扣进项?」 ——这类问题在代理服务、建筑、客运类业务里问得很多。 随着《增值税法》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用一份公告把增值税 应税交易销售额的计算口径统一写清楚,其中差额计税(余额计税) 是重点内容。这篇按「依据—情形—两个坑—开票—凭证」的顺序, 把跟企业实操有关的部分讲明白。

一、依据与定位:一份配套文件,延续现行制度

事项 内容
文件名称 《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
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2 号
发文日期 2026 年 1 月 30 日
施行日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
文件定位 为做好增值税法实施工作、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 明确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的情形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2 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 (2026 年 1 月 30 日发文,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公告明确列举的差额计税情形

公告第一条把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的情形逐项列出, 与中小企业关联度较高的有以下几类:

  1. 转让金融商品。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算;相抵后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纳税期, 但年末仍为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买入价可选加权平均法或 移动加权平均法,选定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 承运方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按全部含税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代售其他 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4. 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 其他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按全部含税价款向购买方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或普通发票。
  5. 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 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
  6. 代收境外单位境内考试费。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其 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 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代为收取并支付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代理进口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 代为支付的货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代付的货款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此之外,现行制度中按余额计算销售额的安排(例如建筑服务简易计税的 分包款扣除、不动产简易计税等)继续执行;具体某笔业务是否适用差额计税, 以公告全文和现行有效规定为准。

三、两个最容易踩的坑

坑一:以为差额扣除之后还能照常抵扣进项。 差额计税的核心是「先减再算」,一旦某项价款在销售额里被扣掉, 对应的进项税额通常就不能再抵扣。客运场站服务是最典型的例子—— 运费既是差额扣除项,又明确规定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记账时如果两头都做,等于同一笔成本减了两次税,属于需要纠正的口径问题。

坑二:不看开票规则,一律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差额业务的开票规则分两类:一类是按全部含税价款开票, 例如客运场站服务、航空运输企业售票;另一类是扣除部分不得开专票、 只能开普通发票,例如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代收的境外考试费、代理进口免税货物中代付的货款部分也禁止开具专用发票。 误开专票,购买方无法正常抵扣,销售方也可能面临相应风险。

四、差额扣除的凭证:没有凭证,扣不了

差额计税能成立的前提,是扣减项目有合法有效凭证支撑。公告对几类 典型业务明确了凭证要求:

  • 境内机票代理: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款项,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开账与结算计划(BSP)对账单或航空运输企业的签收单据为凭证; 支付给其他代理企业的,以代理企业间的签收单据为凭证。
  • 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支付给境内单位的,以电子发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为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的, 以签收单据为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提供 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落脚到日常做账:把差额项目对应的合同、结算单、对账单、签收单据 按业务逐笔归档,做到申报数据和凭证能一一对应,比事后补材料省事得多。

五、深圳企业怎么用起来

  1. 先分类。把公司现有业务过一遍,标出哪些落在差额计税情形内, 例如代理服务、客运场站、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分包、不动产简易计税等。
  2. 再定三项口径。销售额怎么算、进项能不能抵、发票怎么开—— 这三件事要一次性定清楚,写进内部开票和记账规范。
  3. 凭证同步归集。差额项目从签合同起就按业务分档留存凭证, 与申报表数据对应。
  4. 拿不准就问。业务形态复杂、跨类适用的,以主管税务机关 口径和公告全文为准,避免自己拍一个算法。

各类业务的销售额口径、进项抵扣与开票规则,以公告全文、 现行有效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政策如有更新,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六、常见问题

差额计税(也称余额计税)是指部分应税交易不按收取的全部价款计算销售额,而是按「全部价款扣除规定项目后的余额」计算。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2 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2026-01-30 发文,2026-01-01 起施行)。常见相关业务有金融商品转让、客运场站服务、航空运输及机票代理、代收境外考试费、代理进口免征增值税货物,以及按现行制度延续的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分包款扣除、不动产简易计税等。是否适用,要看业务是否落在规定情形内。
一般不能「两头占」。以客运场站服务为例,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全部含税价款扣除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同时,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逻辑很直白:一笔成本如果已经在销售额里扣掉了,就不能再拿它去抵扣进项,否则等于同一笔支出减了两次税。实务上要先判断业务落哪一类,再决定是差额扣除还是进项抵扣。
要分两类看。一类是按全部含税价款向购买方开票,比如客运场站服务、航空运输企业售票;另一类是扣除部分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通发票,比如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收的境外考试费、代理进口免税货物中代付的货款部分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简单记:不是所有差额业务都能全额开专票,开票前先确认业务对应的开票规则,误开专票会给购买方和自己都带来麻烦。
按公告,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转让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税;相抵后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为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买入价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选定后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核算方法一经选定,要保持稳定。
要按业务类型留存合法有效凭证,否则差额扣除可能不被认可。例如境内机票代理服务,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款项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开账与结算计划(BSP)对账单或航空运输企业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其他代理企业的,以代理企业间签收单据为凭证。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支付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凭证务必要与申报数据一一对应并归档。

销售额怎么算,先定口径再记账

我们可以帮您梳理业务适用的销售额口径、进项抵扣与开票规则,把差额项目的凭证归集整理成一套可执行的台账。

预约增值税口径梳理 查看代理记账服务

本文由盛世财务团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2 号 《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 (2026 年 1 月 30 日发文,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整理, 供企业参考,不构成对具体业务的意见; 适用口径以公告全文、现行有效规定及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政策如有更新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

增值税这口径,先算清再开票

业务分类、销售额口径、进项与开票规则、凭证归集,一次理清。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