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28 日,湖南、山东、河南、湖北、深圳等地税务部门 集中曝光 5 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 其中深圳这起:3 户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出口报关、 虚假结汇、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 骗取出口退税 2276.97 万元。做外贸出口的老板, 这篇值得对着自己的业务流程读一遍。
一、案件本身:一条完整的造假链条
据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报(深圳新闻网 2026 年 9 月 28 日报道): 2020 年至 2024 年,深圳市金丝雨贸易有限公司等 3 户企业, 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采取「买单配货」方式套用真实货主的 出口报关信息假报出口,购买外汇虚假结汇,再接受上游开票公司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 2276.97 万元。
处理结果:税务部门追缴出口退税款、处一倍罚款、 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三年;实际控制人陈华等 6 人 已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稽查是怎么发现的
这起案件的线索起点是违规出口报关信息分析,随后几个反常点 逐个浮出水面,值得所有出口企业对照:
- 3 户企业注册于同一片区,从同一地区取得棉签、湿巾等 同类货物的专用发票,且 2024 年 1 月后同一时间停止出口申报;
- 代理报关行一致、上游开票方高度重合、部分员工信息交叉—— 表面独立、背后关联;
- 外汇资金来源集中在香港,与申报出口的贸易国家和地区毫无关联, 结汇资金转一圈回流到关联人员个人账户。
换句话说:报关数据、发票数据、资金数据三个维度一交叉, 造假的链条就断了缝。这也是近年来「以数治税」的查处逻辑—— 数据都在系统里,比对只是时间问题。
三、出口企业的六条红线
- 买单配货、冒用他人报关单信息。 没有真实货物出口,却拿别人的出口数据申报退税, 直接构成假报出口,本案核心违法事实。
- 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发票与实际购进货物不符,即使「票是真的、货不对」, 也谈不上退税合规。
- 虚假结汇、资金回流。 外汇来源与贸易流向对不上、货款转一圈回到关联个人账户, 是资金链造假的特征信号。
- 虚假填报出口商品品目。 本批曝光的山东临沂案件中,企业把不予退税的商品 违规申报为适用 13% 退税率的商品——品目乱报同样骗税。
- 异常关联布局。 同片区批量注册、同一报关行、上游开票方重合, 这类结构在数据比对下特征明显。
- 突然集中停止出口申报。 经营节奏与申报节奏的异常变化,本身就是风险疑点之一。
四、合规三步走
第一步业务真实留痕:合同、物流单据、报关单、 结汇水单按单归档,做到每笔退税申报背后都有一条完整证据链。 第二步四流一致核对:合同流、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 指向同一条业务链,品名、数量、金额互相咬合。 第三步问题早纠正:发现历史业务手续不齐,主动梳理更正, 比等着被数据比对出来代价小得多。
出口退税是按国际惯例支持外贸的政策,规则本身鼓励真实业务 应退尽退;被查处的是造假链条,不是出口本身。 把业务做实、把单据做全,才是这项政策红利的正确打开方式。